
穗天科信字[2011]4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天河区财政投资
信息化项目预算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区信息化工作部署的要求,规范和引导各部门申报2012年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让全区各有关单位了解我区2012年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支持重点,共同推进城市信息化沿着全方位、深层次和注重效益的方向发展;同时提高项目的审核质量,做好与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的衔接,现计划于2011年10月前开展2012年度天河区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预算申报和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本通知将作为2012年全区财政投资的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申报、审核的主要依据。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张广宁书记电子政务“减少市民出行,方便市民办事”、万庆良市长信息化建设“五个一”的指示精神,以智慧广州示范区(天河智慧城)建设为中心,各部门须以科学发展、服务大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资源整合、信息共享、面向公众、提升效能为原则,大力提高信息技术在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应用水平,大力提高政府网上便民服务的水平。
二、项目方案申报
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市、区对信息化应用的要求,结合各单位的实际需求,提出拟于2012年建设的信息化项目,填写《2012年度天河区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计划申报表》和初步的项目方案,于9月底前报送区科技和信息化局(网上受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在网上填报《2012年度天河区信息化项目年度预算计划申报表》(附件一),并说明申报依据。
(二)对于有行政许可事项但未完成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的单位,原则上要首先完成网办工作,否则不予申报其它新建项目。单位申报项目时,要附上完成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情况的说明。(填在申报表备注栏)
(三)重点支持的建设项目:
1、符合智慧广州示范区(天河智慧城)发展方向的项目(含新建类和维护类项目)包括智慧管理、智慧服务及相关基础设施与基础数据等建设项目,及市、区确定的惠民安民、中央商务区建设等重点项目。
2、整合和共享政务信息资源,推进经济社会运行管理和服务的数字化、网络化的项目;实现智能化业务处理和在线服务,提升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管理智能化水平的项目。
3、政府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领域包括:扩大和完善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提升政府在线服务水平,构建覆盖城乡的便民服务智能化体系的项目;推进“一站办理、一库管理、一页服务、一号连通、一卡通行”的项目。
4、“十二五”时期着力推进的项目,跨部门综合业务管理和业务协同平台的项目;与市、区统一信息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接的项目。
(四)建设类项目应按照《广州市天河区信息化建设项目报审方案编写结构和内容》(附件二)要求编写。涉及硬件购置的,应列明未来5年内该硬件需处理的数据量和任务量;涉及应用系统开发的,应开列软件功能点清单,并列明开发人月费用。
(五)运行维护类项目应按照《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方案编写指南》(穗科信字〔2011〕49号)(附件三)要求编写。
(六)限制建设的项目
在多年的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存在重复建设、低水平建设等现象,以下情况会给予限制审批:
1、未利用全区统一信息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全区信息化公共基础设施包括区电子政务内外网络平台、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机关电子邮局、社区综合应用信息平台、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电子印章、视频会议、容灾备份系统等。
2、 超过实际业务需求的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设备,大屏幕拼接墙、电子会议室、计算机机房等设施,以及操作系统、数据库等软件系统。
3、 在基层单位重复联网、重复部署、重复采集数据、重复升级改造的项目。
4、 有以下情况的单位所申报的项目:2010年以来信息化项目还没有按照验收要求通过验收的;上一年度信息化项目完成工作量少于50%的。
(七)关于各单位的子网站建设
区政府网站有统一的子网站建设模板,如无特别需求,原则上不单独建设子网站。利用区统一模板进行升级、改造、重建子网站的部门也需要一并进行申报(预算纳入主子网站群建设费用中整体考虑)。没有进行申报的单位若在2012年间需要进行网站建设的需待预申报单位网站建设完成后视经费情况定。对以下情况将限制或暂缓升级改造或重建的审批:
1、2010年1月后已进行升级、改造或重建的网站;
2、现行网站栏目半年内没有信息更新的(新闻栏目除外);
3、政务公开栏目中相关内容半年内没有信息更新的;
4、对公众服务事项还没有进行网办又没有申报网办建设的;
(八)教育信息化项目将根据区教育局与区科信局联合发的《关于印发天河区教育信息化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天教[2011]23号)执行。
三、项目审批
根据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和管理流程进行审核,科信局将于10月按报送时间的先后分批对各单位的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进行专家评审,然后汇同区财政局共同按发展规划和每年重点项目计划提交全区各个部门的信息化建设任务及资金安排方案呈区政府审批。最后联合财政局下达2012年信息化项目计划。
四、项目审核和招投标工作的衔接
为加强预算审核工作的后续管理,各单位在进行项目招投标时,应在《招标需求》中列出区科信局的项目审核编号,由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对招标需求和科信局项目审核意见进行一致性检查。
所有申报文档需在《广州市天河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应用平台》中提交(http://pmp.thnet.gov.cn/newthic/User/Frame/Logi n.aspx)(操作说明及用户帐号见附件),其链接位于天河区网站的内网工作栏目或天河区科信局网站在线办事-应用系统栏目中。所有有关申报的附件资料、相关文件及表格均可在天河区科信局网站的办事大厅-办事指南-电子政务办事指南中(http:// www.thst.gov.cn/bsdt/bszn/dzzw/)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1、《2012年度天河区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预算申报表》
2、《广州市天河区信息化建设项目报审方案编写结构和内容》
3、 《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方案编写指南》(穗科信字〔2011〕49号)
4、 广州市天河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应用平台账号列表及操作说明
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赖晓峰 联系电话:38624099)